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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和優化實施部分階段性稅費優惠政策,以進一步穩預期強信心,包括將減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所得稅等政策延續實施至2024年底等。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優惠政策的具體內容是什么?減免稅額怎么計算?一起來看——
具體內容和適用范圍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如何申報?
個體工商戶需將按上述方法計算得出的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并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提供該優惠政策減免稅額和報告表的預填服務。
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稅額進行稅款劃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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