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看:勇哥探案 |名字被刻男友親人墓碑上 分手后要求除名卻遭拒

        2023-05-07 19:11:03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

        近日,重慶璧山區法院執結一起由同居關系析產糾紛衍生的人格權保護案件。一對情侶同居近十年,但一直沒領證結婚。男方外公外婆去世后,一家人商量為老人立碑,根據當地習俗,墓碑要刻上后輩的名字,在征得女友同意后,男方將其名字以外孫媳婦的身份,刻在了墓碑上。后來,兩人因性格不合分手,雙方對同居財產分割產生爭議,且女方要求男方將其名字從墓碑上清除。在法院的調解下,男方承諾會清除。

        但調解結案后,男方一直未履行義務,女方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多次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男方聲稱進行了處理,但法官現場勘查發現,男方僅用草木灰對女方名字進行了涂抹。于是再次找到男方,男方卻認為除名會對墓碑造成破壞,怕壞了自家“風水”。法官對其釋法明理,最終,被執行人用鑿子將文字徹底清除。

        那么當時刻名字是經過女方同意的,現在又要求刮除,那法官是以什么理由要求男方除名的呢?法官一方面告知他拒不履行生效文書要承擔法律后果,其行為也侵犯了女方人格權益,另一方面也從情理出發,勸男方為女方的內心感受和今后生活考慮一下。

        法官認為,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睹穹ǖ洹穼⑷烁駲嗒毩⒊删?,是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人格尊嚴的重要體現。

        策劃 陳迪晨

        文案 任國勇 張冰晶

        攝像 盧 ? ?婧

        設計 肖 ? ?甜

        剪輯 唐嘉鈺

        校對 李海慧

        關鍵詞:
        x 廣告
        x 廣告

        Copyright @  2015-2022 海外生活網版權所有  備案號: 滬ICP備2020036824號-21   聯系郵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