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代理人的資格范圍: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以及有關(guān)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規(guī)定:
第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quán)委托書。
授權(quán)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quán)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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