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醫療事故罪的認定是如何的
對醫療事故罪的認定是:
1.本罪主體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實施了違章醫療行為的醫務人員;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病人傷亡存在重大業務過失;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醫療單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
4.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如何判定醫療事故等級
1.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2.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3.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4.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三、醫療事故責任認定原則包括
醫療事故責任認定原則包括過錯責任原則、推定過錯責任原則等。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對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的損害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且存在違規操作、隱匿病歷資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Copyright @ 2015-2022 海外生活網版權所有 備案號: 滬ICP備2020036824號-21 聯系郵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