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有什么?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罰款數額

        2023-05-24 10:48:08       來源:法治通

        你好,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有拘傳、罰款、拘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罰款數額:

        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

        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并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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