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行政訴訟撤訴后,是不能根據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起訴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于行政訴訟法的司法解釋,原告撤訴后又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撤銷的決定確有錯誤的,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進行再審。
條件:
1、提起行政訴訟的只能是作為具體行政行為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被告應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
3、符合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受案范圍;
4、符合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5、原告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所謂“事實根據”是提出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事實和理由。
Copyright @ 2015-2022 海外生活網版權所有 備案號: 滬ICP備2020036824號-21 聯系郵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