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訴訟法第164條是與上訴有關的法條,這有利于保障當時人的訴訟權利與合法權利。
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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