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開
(資料圖)
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臨時會議,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深
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
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
事,認真審閱了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經討論
后對以下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擬變更后的公司名稱、證券簡稱、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
與公司定位、戰略規劃及未來發展的方向相匹配,不存在利用變更公司名稱影響
公司股價、誤導投資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
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
利益的情形。本事項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關規定。同意公司變更公司名稱、證券簡稱、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并同意將
本議案提交至股東大會審議。
經核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相關法律
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
人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身體狀況,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職
資格,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也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禁止任職的條件;同意武劍飛先生、吳昌霞先生、
陳友德先生、姜學謙先生、侯雪峰先生、孫偉先生、海洋先生、高巖先生、孔全
順先生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其中海洋先生、高巖先生、孔全順先生
為獨立董事候選人,公司需將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經
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后,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我們認為:公司根據薪酬相關制度,依據風險、責任、利益相一致的原則,
綜合個人能力、崗位職責、業績,確定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的薪酬制度,有利
于強化董事人員勤勉盡責的意識,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
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同意第八
屆董事會董事的薪酬事項,并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為增加公司的盈利渠道、增強公司盈利能力,徐州潤熙以 0 元對價受讓基金
的合伙份額,再實繳出資淄博璉儒基金,實質是以市場價格持有合伙基金份額,
因此本次關聯交易價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則,沒有損害公司利益或中小
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影響公司獨立性;董事會審議相關議案時,相關關聯董事進
行了回避表決,董事會的表決程序合法、合規。因此獨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本次受
讓份額的關聯交易事項。
獨立董事:海洋、高巖、孔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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