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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字號抗(抑)菌制劑作為消毒產品在生活中較為常見,相較于“國藥準字號”嚴格的審批流程,“消字號”產品不具有醫療效果,經地方衛生健康部門審批后即可上市。若其中違規添加糖皮質激素、抗生素等禁止性成分,不知情的患者在初次使用時會發現效果極好,但使用一段時間后容易引發過敏反應,產生耐藥菌株、影響水鹽代謝等一系列副作用,嚴重危害人身健康。
今年2月以來,泗洪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重點圍繞“消”字號抗(抑)菌制劑存在的安全隱患對轄區藥店、母嬰產品經營店走訪摸排。發現個別藥店銷售的“消”字號抗(抑)菌制劑添加了抗真菌藥物、激素等禁止性成分,部分產品的使用說明書標注與藥品類似,不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針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該院及時向相關行政主管機關移送線索,并向其制發檢察建議書,建議行政主管機關加大對銷售不符合規范消毒產品經營活動的整治力度,規范“消字號”產品市場秩序,維護群眾健康安全。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開展了泗洪縣消毒產品專項整治行動。組織人員對全縣300家藥店進行全面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消字號抗(抑)菌劑產品121件,均要求商家下架不得繼續銷售。并將其他在售300余件消毒產品全部登記在冊,對于商家無法現場提供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產品衛生安全評估報告的,責令限期整改,共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169份。在執法的過程中向商家宣傳消毒產品的相關法律法規,督促消毒產品經營、使用單位嚴格執行消毒產品技術規范、標準,合法經營、誠信經營、保證產品質量。
近日,泗洪縣檢察院對藥品領域開展公益訴訟工作進行“回頭看”,對涉及到的15家藥店進行了現場查看,上述藥店均已整改到位,不再銷售違規消毒產品。檢察機關通過此次專項監督活動,有效規范了“消字號”產品市場秩序,為人民群眾使用消毒產品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通訊員 王榕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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