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1、收到的押金分成兩種情形:一種是別的公司交來的押金;2、一種是自己公司收回交出去的押金。
2、補充:一、支付押金無法收回的會計分錄 :借:壞賬準備。
3、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4、二、《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政部財會[2006]18 號),壞賬準備的主要賬務處理:(一)資產負債表日,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5、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大于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計提;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小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6、(二)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壞賬,轉銷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7、(三)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分保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8、(四)對于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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