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看:6月10日前,濟南平陰大寨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禁止市民、游客上山

        2023-04-19 15:42:57       來源:齊魯壹點

        記者 程凌潤


        【資料圖】

        4月18日 ,濟南市平陰縣自然資源局(平陰縣林業局)發布《關于防火期禁止上山、非防火期未經允許不得進山的通告》,6月10日之前,平陰大寨山省級自然保護區 (大寨山區域、云翠山區域) 禁止市民、游客上山。

        通告稱,本年度防火期為2022年10月1日—2023年6月10日,防火期內,平陰大寨山省級自然保護區 (大寨山區域、云翠山區域) 禁止市民、游客上山。

        非防火期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第二款規定,市民、游客未經批準,不得進入自然保護區。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關于防火期禁止上山、非防火期未經允許不得進山的通告

        廣大市民朋友們:

        鑒于當前天氣持續干旱、風高物燥,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嚴防安全生產事故和森林火災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山東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關于防火期內嚴禁實施易引發森林火災行為的通告》等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防火期 (每年防火期以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公布為準)內,平陰大寨山省級自然保護區 (大寨山區域、云翠山區域) 禁止市民、游客上山。

        本年度防火期為: 2022年10月1日—2023年6月10日。

        二、 非防火期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第二款規定,市民、游客未經批準,不得進入自然保護區。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特此通告。

        平陰縣自然資源局(平陰縣林業局)

        2023年月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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