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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是不是技能人才 企業最有評價權
近日,在寧波市鄞州區舉行的一場技能人才評價推進會上,寧波精華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順利通過評審,獲得了電子裝調工的技能等級認定試點企業資格。該公司總工程師吳海松表示,對于被認定的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企業將每個月分別給予100元、200元、300元的津貼。(5月4日《浙江工人日報》)
據報道,目前,鄞州有各類技術工人33萬余人,其中大部分文化水平較低,按正常渠道進行職工技能等級評定存在一定難度。眼下,鄞州已有100家企業開展了以企業為主體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進行評價,并核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試點。這種“英雄不問出處”的人才認定方式,大大激發了工人學技術的熱情和企業用人活力,更加暢通了技能人才成長通道。
毋庸諱言,對許多裝備制造業企業而言,技能人才是不可或缺的中堅力量??捎行┘寄苋瞬艆s因學歷、工作年限等原因無法獲得當地人社部門對其技能等級的評審認定,享受不到相應的待遇。現在好了,許多地方的人社部門為激勵技能人才成長,出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技能人才等級評價,讓企業有了自主權,從根本上改變了“用人權在企業,評價權在人社部門”的現象。
筆者以為,是不是技能人才,企業最有評價權。因為企業對本單位職工個人的技能水平最了解,特別是在生產工作崗位上的技術創新績效最清楚。從一定意義上來說,技能人才等級評價的權力下放到企業,體現了“誰評價、誰負責、誰發證”的原則。這種注重實績和能力的做法,拓寬了技術工人成長的通道。從小處說,有利于本企業培養更多的技能人才,從而推動本企業技術創新、工藝創新和產品創新。從大處說,有利于技能人才隊伍整體收入水平和社會地位的提升,豐富了“技能人才”這個稱謂的內涵。(周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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