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存范圍:
本《辦法》在試行期間所涵蓋的靈活就業人員范圍,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60周歲(女同志不超過5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員工和有執業資格的靈活就業人員。靈活就業繳存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歸其個人所有,任何單位及個人均不得挪作他用。
拓展內容:
靈活就業人員是否按月繳存,如果忘記繳存該怎么處理?
靈活就業人員應按照《徐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按月及時繳存,如果忘記繳存欠繳三個月以上的,賬戶會自動封存。
靈活就業人員賬戶已封存需恢復繳存的,辦理啟封手續即可。可持身份證到公積金受托銀行申請啟封,重新確認《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人狀態變更清冊》,公積金連續繳存時間從恢復繳存后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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