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對企業影響有哪些?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

        2023-04-13 09:46:04       來源:驅動中國網

        對企業的影響:

        1、勞動訴訟,若公司敗訴,通常會使公司面臨經濟上的損失,因為勞動訴訟案件基本上與經濟有關,訴訟結果通常會涉及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賠償金或者工資待遇等;

        2、勞動訴訟,會對公司的聲譽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因為勞動糾紛的發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不規范,或者有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

        協商調解規定:

        1、發生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與另一方當事人約見、面談等方式協商解決。

        2、勞動者可以要求所在企業工會參與或者協助其與企業進行協商。工會也可以主動參與勞動爭議的協商處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勞動者可以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作為其代表進行協商。

        3、一方當事人提出協商要求后,另一方當事人應當積極做出口頭或者書面回應。5日內不做出回應的,視為不愿協商。

        協商的期限由當事人書面約定,在約定的期限內沒有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書面約定延長期限。

        4、協商達成一致,應當簽訂書面和解協議。和解協議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經仲裁庭審查,和解協議程序和內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將其作為證據使用。但是,當事人為達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爭議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

        5、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在約定的期限內不履行和解協議的,可以依法向調解委員會或者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設立的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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