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1、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
2、當責任人為多人時,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各責任人之間有連帶關系。民事法律關系中的連帶責任是連帶債務關系中數個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形式。
連帶責任具體承擔多少需要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
1、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所謂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
2、連帶責任無比例,權利人可要求任何一個連帶責任人全額賠償。連帶責任是中國民事立法中的一項重要民事責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補償救濟,加重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有效地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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