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對象范圍:
1、當事人主張的有關實體權益的法律事實,即當事人間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以及發生爭議的事實;
2、當事人主張的程序法律事實,即能引起訴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或對解決訴訟程序問題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如關于當事人適格、主管和管轄、回避等方面的事實;
3、證據材料。證據材料是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但它本身也存在著是否真實的問題,當其真實性發生疑問時,就必然成為證明對象;
4、習慣、地方性法規和外國法。當習慣、地方性法規和外國法為法院不知時,也會成為證明對象。
特征:
1、證明對象的確定有賴于當事人提出的請求;
2、證明對象是實體法律規范中的要件事實;
3、證明對象是必須以證據進行證明的事實;
4、證明對象與證明責任緊密聯系。
Copyright @ 2015-2022 海外生活網版權所有 備案號: 滬ICP備2020036824號-21 聯系郵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