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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洋 劉曉夢)6月7日,長安汽車發布聲明稱,長安汽車從未收到任何供應商發來的”函件“,因原材料價格變動、需求變化、技術創新等原因,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每年磋商供應價格,是汽車行業的一貫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長安汽車與零配件企業的商務談判,結算價格均按照商談后簽訂的商務合同執行,該函件所述“直扣產值”“直扣貨款”等內容系不實信息。長安汽車就該函件涉及的詆毀商譽行為,向公安機關報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長安汽車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詆毀商譽行為,將視后續調查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并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近日,一封題為《保護中小汽車零配件實體企業刻不容緩-致長安汽車采購部的申訴函》在網上流傳。其中提到,今年3月28日,長安汽車公司采購部向其數百家供應商發函,利用其掌控的對供應商的未付款,通知將對供應商的貨款直接扣款10%,以應對其遇到部分車企降價引起的汽車市場部分車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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