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治日報報道,雖然沒有動手動腳,但卻時常言辭曖昧、過分殷勤……這,大概就是部分人認為的“說了矯情,不說又憋屈”的情形,不少職場女性對此選擇了悶聲忍耐或者干脆離職保身。然而,這樣只會讓對方毫發無損、全身而退。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了一起類似的案件。
小藝和阿明曾在一家公司共事,雖然不在同一個部門,但是阿明因為擔負跨部門合作協調職責,時常與作為基層員工的小藝通過微信聯系,兩人之間是事實上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共事期間,阿明在溝通工作之余,多次邀請小藝晚上單獨用餐,都被小藝直接拒絕或變相婉拒,阿明還曾給小藝發送“怎么那么美”“越來越美”“么么噠”等消息,小藝對此均冷淡回應。
面對小藝的拒絕,阿明稱“不能老拒絕我”“吃個飯你都不陪”“忍心讓大哥哥一個人吃飯嗎”“離婚”“不過了”。
不堪忍受的小藝向公司進行了投訴,公司對阿明給予了書面警告。后來,小藝便從公司離職并進行了心理咨詢。
事后,小藝越發覺得,阿明的一系列言行舉止給自己的自尊和內心安寧造成了嚴重傷害,已經遠超職場文明交往的范疇,也超越了一般社會公眾可以接受的程度。為此,小藝在社交媒體發聲揭露了阿明的言行,稱受到阿明的持續騷擾。
對此,阿明覺得小藝的言論不實,侵犯了他的名譽權,便訴至法院要求小藝公開道歉并賠償其精神損失。小藝見狀,當即提起反訴,要求阿明就騷擾行為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
一審法院駁回了阿明的訴訟請求,支持了小藝的反訴請求,判決阿明公開道歉并賠償小藝合理支出25000元、精神撫慰金10000元。阿明不服提起上訴,北京四中院二審后維持原判。
廣東風之龍:為什么不直接拉黑?
砂:好油膩。
活著太餓了:看到結局就放心了。
老五:為清醒公正的法官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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