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離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的手續有: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離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三、離婚后孩子改名字,學籍怎么辦
離婚后孩子改名字了,應及時聯系學校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學籍變更處理,帶上戶口簿作為變更的佐證材料。姓名為學籍中的關鍵信息,若不及時進行變更,學籍系統和“公安”部個人身份系統核實時信息不一致的將統一劃分為“問題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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