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報考條件是什么?法律工作者和律師的區別是什么?

        2023-06-13 11:42:17       來源:法律專家網

        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參加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考試合格;

        3、品行良好;

        4、身體健康;

        5、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實習滿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歷的除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自治縣旗,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西部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縣,可以將前款第二項規定的學歷專業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畢業,或者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區別:

        1、二者產生和存在的法律基礎不同。律師的產生和其執業的基礎,是根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法律工作者的產生和其執業的基礎,是根據行政規章《關于鄉鎮法律法務所的暫行規定》(現為《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的規定。也就是說,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的設定是沒有法律基礎的。

        2、二者執業的準人不同。要想做律師,必須先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職業資格。從2002年起,要想做律師,必須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而做基層法律工作者,就沒有這樣的準入程序,只要你想做并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同意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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