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醫生醫療過失需要負哪些責任?如何認定醫療過失行為?

        2023-05-08 15:02:12       來源:律速網

        一、民法典中醫生醫療過失需要負哪些責任

        在醫療事故中醫生一般不承擔責任,而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的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一般發生醫療事故都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何認定醫療過失行為

        醫療過失行為的構成在法理上必須要滿足以下4個要件:

        1.行為人有法定的注意義務。醫務人員之所以能成為救死扶傷的職業人,就是因為其具備了從事醫務工作的必要條件,政府通過法律在允許其執業的同時也賦予其相應的執業義務,以此來保護患者的利益。

        2.行為人具有履行注意義務的能力。法律只能要求那些有能力履行義務的人履行義務,所以行為人違反的這種注意義務必須是在當事人已經具有了相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也就是當事人的職務身份具有了履行相應注意義務的能力。

        3.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履行注意義務。負有注意義務的行為人除了具有履行義務的能力外,還要是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履行他負有的義務才可能成為有過失的行為人。

        4.行為人沒有履行注意義務。行為人有法定(或約定)的注意義務并不能構成法律上的過失行為,只有在違反了應盡義務的基礎上才有可能構成過失(包括作為或不作為)。

        三、醫療過錯的特點有哪些

        醫療過錯具有以下法律特點

        1.醫療過錯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

        2.醫療過錯是主觀要件而不是客觀要件;

        3.醫療過錯的認定通常采用客觀標準;

        4.醫療過錯分為醫療技術過錯、醫療倫理過錯和醫療管理過錯,分別采取不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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