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糾紛處理操作流程如何進行的
醫療糾紛處理流程是:
1.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后應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
2.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3.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具體研究,查找問題;
4.先與病人家屬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進行起訴處理,由法院進行判決。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二、醫療糾紛是指什么
醫療糾紛的意思如下:
1.醫療糾紛,通常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后果及其原因認識不一致而發生醫患糾葛,并向衛生行政部門或司法機關提出追究責任或賠償損失的糾紛案件。這是一個比較狹隘的定義,從廣義而言,凡是病人或家屬對患者診療護理過程不滿意,認為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有失誤,對病人造成不良后果、傷殘或死亡,以及診療過程中,加重了病人痛苦等情況,要求衛生行政部門或司法機關追究責任或賠償損失的事件,在未表明事實真相之前,統稱為醫療糾紛;
2.由于醫療糾紛發生在醫患之間,涉及的當事人以醫務人員、醫院為一方,以患者及其家屬單位為另一方,因此,也可稱為醫患糾紛。醫療糾紛是指發生的過程和場合而言的,醫患糾紛是指雙方當事人而言的,兩者的性質、目的和意義基本是相同的。
三、醫療糾紛怎么預防
醫療糾紛的預防措施有:
1.醫療機構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藥劑、血液等的進貨查驗、保管等制度;
2.醫療機構對患者就診療行為提出的疑問,應當及時予以核實、自查,并指定有關人員與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溝通,如實說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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