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
1、根據《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申請人準備相應的基本材料。
2、注冊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并在信息系統確認提交。
3、預審通過后,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居住證所在鎮(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或政務中心)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核驗。
4、核驗無誤則正式受理申請人積分制入戶申請。
政策:
1、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
2、年齡45周歲以下,即為1976年1月1日(含當天)后出生。
3、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
4、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
①社會保險計算在廣州地區繳納年限,外地轉入社保、補繳社保不計算年限,重復參保期間不重復計算年限。
②已領取了失業待遇的申請人,其原失業保險參保年限納入累計繳費時間。
③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納入醫保累計繳費時間。以往參加了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申請人,其繳納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時間納入累計繳納時間。
5、按照《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指標體系及分值表》計算總積分滿150分
申請人按照《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指標體系及分值表》計算所得的總積分滿150分,且參加積分制入戶的總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
6、近5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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