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院的書記員承擔記錄和司法方面的輔助性工作,其中只有委任制書記員具有行政編制,是公務員。
工作職責:
1、書記員在收到案件后,根據法官的日程咐碰,安排案件開庭時間,然后向原被告發送開庭傳票。
2、開庭當天,由書記員先宣讀庭審紀律,核對雙方到庭人員信息。
3、開庭過程中記錄原被告和法官的言語,庭后交雙方核對簽字。
4、判決后整理卷宗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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